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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坏了?她那个最有名的案子,也就是昔日她在当“立法委员”的时候,事实上她干“立委”是“不分区”的,也就说她不是“区域立委”上来的。

  那次她不是经过选举洗礼,而是用整个党的分配把她给分配上去了。她在所谓“立委”的任期内有多久?严格说,如果把她的选举期间也扣掉的话,实质上她的“立委”的时限或者说她当“立委”的时间,也就两年多的时间。短短两年多的时间,她竟然就出了大事。

  这个大事也就是立法机构的助理要求每一个人每个月拨大概1万块或者几千块,成为所谓的公积金。这个公积金呢就成为她挪用公款的证据了。就算每个人每个月只挪1,000块,那么一个月5,000块,一年也就是6万块,两年12万块,一样是属于台湾的公款。

  高虹安不只要求她的立法机构的助理每个人只挪1,000块,平均值大概是一个人一个月将近要到5,000块之多。这对于领薪水的人来说,当然非常不舒服,也非常痛的。怎么讲?因为大家的税甚至是按照原来去扣的。

  譬如你领的是6万块台币,你拨了5,000块到公积金,可是你缴税还是缴6万,请问这个5,000块是不是公帑呢?当然是公帑,请问当事人所捐的这5,000块是乐意的吗?当然不乐意。也就是说,她就是不乐之捐。

  这个不乐之捐对当事人肯定是有害的,他们捐钱如果还要被判刑,那这些人岂不是很倒霉吗?所以这些助理们所有的立场,绝对不会和高虹安一样。

  偏偏高虹安在整个花钱的过程里面,还做了一个非常奇特的动作,她请里面的一个助理,把每一项她的开支全部都造成一个列表册。这个列表册详细地逐项记录,连几十块钱的记录了,全部都记录在其中。

  高虹安实在很奇特,她个人的薪水就已经年收入200万,她为什么还要去挪用这些助理的每个月5,000块?就算6个助理每个月多5,000,也就是多3万块可以用,而这3万块在一年也就是36万,她何必去小觑这36万呢?看起来她完全没有政治经验。

  因为她有些政治经验的话,以她“立法委员”身份,去跟厂商或者一些企业家募款,要比这36万要多得多了,因为人家可以按照整个税制来抵税的。可是看起来她每个来源都得保守在自己口袋里,于是她认为助理费就是要扣这么多。

  偏偏这一扣下来,这位“大小姐”所有私人的用度,全部都在上面显现出来了,这就让人家觉得非常不堪。报表上面可写的一清二楚,假睫毛也在上面,洗头也在上面,卫生用品也在上面,而全部这些都是高虹安的用度。

  如果是这些助理们的用度呢?抱歉,你可不能用这个钱,助理们能不能也装假睫毛,也用这个钱?答案是不行的。如果是大家一起用那也就罢了,偏偏是高虹安可以用,这个情况那就叫贪独。

  那么接下来就进入审查的程序了,也就是进入了法院的程序。检察官一定会先开庭,叫做侦查庭。这个侦查庭先找其他的人来侦查,这个其他人是谁?自然不是高虹安,而是这些立法机构的助理们。这些助理们从一开始捐钱就已经不乐意了,并且对她们有所损失,这时候如果还要她们背黑锅,那她们非常乐意力挺高虹安,愿意陪她一起被审判,这有可能吗?当然不可能。于是这些助理们就主动地都招了。

  说当时如何另类的半被迫,而且她们也不是自愿的,这些动作她们只不过是配合老板的要求,可是不是她们想要的,所以她们全部都承认这是不法的。她们捐了又不法,还要被判刑,这对她们不是很冤枉吗?检察官就认为她们的态度良好,因为只是一开侦查庭,她们每个都认了,而且所有的事情,是一五一十地把来龙去脉交代得十分清楚。换言之,她们所交代的内容,全部都成为呈堂证供,而且每一个内容如此的一致。

  如果只有高虹安跟人家不一致,请问法官要采信谁呢?当然要采信的是这些捐钱的人。这些捐钱的人还记载你的钱是怎么被花的,法官该信谁?检察官又该信谁?这时候检察官当然已经把案子几乎差不多理清了。

  就是46万所有的流水账,每笔账钱是谁捐的,每笔账钱是怎么花的,又是怎么被记载的,真是一目了然。偏偏她自己又造册造的这么清楚,而且造册的助理也在承认的范围内,也就是这个造册助理也认罪了。

  她们转成污点证人又认罪协商,检察官就建议法官她们从轻发落了,给她们一个全然自信的机会,那就是让她们无罪,而且只要把事情说清楚就好了。所谓事情说清楚,那就是高虹安是如何把这个钱放到自己兜里?如何花这些钱?如何在那里说自己无罪?

  这时候高虹安就算再有100张嘴也不能把天说下来,就算再有1,000张嘴,也没办法把台湾的法律条文给改变。所以我曾经告诉许多在帮她辩护的人,千万别再辩下去了,因为这一条是动不了的。

  过去有很多相似案例,不管是学校的教授,或者是任何研究单位的研究人员,你只要中饱私囊,哪怕是30万、20万、10万,所处的罪行是一样。但是差别就在你在面对检察官的时候是不是立刻承认,还是立刻狡辩,要用不断的各种方法替自己脱罪。

  如果是各种方法为自己脱罪的话,那就会变成检察官所说的犯后态度不良好。这样一来,高虹安会有什么结局?这个结局可能很快地一审会完成,而且一审一旦完成,她大概就会被停职处分。

  如此一来,民众党真的大不妙了。柯文哲是非常不妙,高虹安就不用说了,她的政治前途到此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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