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男童10楼坠亡父母为向物业讨说法抬棺材堵小区门口
江西宜春,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坠楼事件,父母带着3岁儿子到新房查看装修进度,男童意外从10楼坠落不幸身亡,家长抬棺材堵在小区门口,要求物业公司负责,装修和物业应该承担责任吗?
张先生家住宜春市万载县,前段时间购买了本县碧桂园小区一套位于10楼的房屋,之后便找来装修公司,计划尽快装修入住。
到达新房后,家人便开始查看各个房间的装修情况,小家伙则在房间跑着玩耍,谁知很快发生不幸,由于房屋一处窗户玻璃尚未安装,小孩不幸从窗户处坠落。
本是高高兴兴地来看装修,没想到还没几分钟,就和可爱的儿子阴阳两隔,一家人沉浸在无限的悲痛中,一时无法接受男童的离世。
张先生一家人认为,是物业公司没有在窗外安装防护网,才导致男童意外坠落,物业公司应该负责,于是当天晚上,家人把男童棺材停放在小区门口,要求物业公司为孩子的离世承担责任。
对于这起悲剧,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当天业主正在进行房屋装修,家人是带着男童去看房屋装修进度。由于房屋安装的窗户只有框架,玻璃还没来得及装,孩子不幸从窗口坠楼,才会导致悲剧发生。
物业公司认为,是男童家人疏于照看孩子,才导致悲剧发生,业主装修是自己的事情,是否安装防护网,也由业主自己选择,他们作为物业公司,没有安装防护网的职责,不应该对这起事件负责。
对此,网友也是议论纷纷、观点不一,有网友认为,这起悲剧完全是由父母疏于防范导致,正在装修的房屋属于施工工地,存在一定危险,本来就不应该带孩子进入,更不应该事发后还甩锅让物业公司负责。
还有网友认为,谁也不想让这起悲剧发生,但既然发生了就要面对,该谁的责任谁承担,采取抬棺材堵小区门的方式肯定是不妥的,毕竟其他业主是无辜的。
也有网友对坠楼男童家长表示理解和同情,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的管理方,应该对正在装修中的房屋进行安全管理,现在发生了安全事故,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根据我国《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m。若高度不足,务必装上防护栏,以免孩子不慎翻出窗外。
《住宅设计规范》还规定: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米,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米。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米。
由此可见,张先生的房屋装修,肯定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如果玻璃尚未安装,装修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必须要安装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民法典》第34也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综上,就民事方面责任,笔者认为,该起事件的赔偿,由男童的家人和装修公司根据双方过错大小来共同承担。
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第937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可见,物业公司管理范围,一般是整个小区的公共部分,业主的个人房屋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一般不属于物业公司管理范围,所以物业也不应对这起意外事件进行赔偿。
当然,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如果本案存在违反操作规定作业的,有关人员还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等,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起悲剧,也给我们敲响警钟,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家长,在带孩子外出时,特别是进入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照顾和安全管理,切不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忽略孩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