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沉铸彻碎沉纶看看网友是如何评论的!
这个事儿也是比较少见,先是网上有一组聊天记录曝光,现在还有卖pdf的,还有传一个接吻视频的,但是这些都未经核实。
目前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到上海徐汇区教育局,说是已经暂停其工作,之后涉事学校也通报说已经会同相关部门展开调查,第一时间对涉事女教师停职。
那就是说至少这个老师是真实存在的,是不是干了这些事儿,如果光是聊天记录和现有一些未经核实的信息也不好确认,后续可以等一下官方通报。
对此也有很多网友在议论,说这个是不是恋爱自由,有的说男生都有这种幻想,这个我想了想我还真没有过,可能我上学的时候老师年龄都比较大,我们都只有尊重的心,而且我那时候比较喜欢林心如,属于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吧,所以说追星还是有好处的,那会儿别说看老师,就看我们班女生都没兴趣……。
那也有人讨论说男教师与女生发生关系,甚至光是接吻,可能就要处罚得比较重,女教师为什么只是暂停工作,我看还有大V在科普,说这个是不违法的,这恐怕不太能同意。那我分享一点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但不针对这个事情,也不代表我认为这件事的真实性如何,供大家参考吧。
首先应该说是不构成犯罪,男教师跟女生发生关系,一般可能涉及的是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罪名。但是如果是女教师跟男生,那就不可能是强奸罪了,因为强奸是保护女性的性不可侵犯权利,目前在中国内地的法律里男性不可能成为受害人。
至于强制猥亵,这个倒是不限性别,但从这个聊天记录看并没有强制的部分,所以这也对不上;如果这是不满14岁的男生,还有可能构成猥亵儿童罪,之前常州有一个案子,就是初中女教师跟男生发生关系,以猥亵儿童罪判了3年。
但是这并不是不违法,根据教育部2021年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注意这里的未成年人范畴跟刑法上儿童不一样,是规定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就算,一般认为十八岁以下就可以了。
其次教育部之前还有一个《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其中也规定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
这两个文件一般认为属于部门规章的性质,至少第一个肯定是,那么就是一种行政法规,因此可以说中小学老师跟学生谈恋爱,不管男女都是违法的。如果查实可以采取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一旦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也就是纳入从业禁止人员名单,这个人就终生不能从事教师行业了。
最后就说到民事关系,如果这个老师跟配偶以外的人发生关系,严格说来还有可能违反民法典关于夫妻忠诚义务的规定,这个可能在离婚分财产的时候会有一定影响,包括如果证明存在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还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至于女教师的丈夫能否向男生索赔,这就是个经典能否向小三索赔问题了,通常来说这比较困难,因为这不是离婚诉讼,是一个侵权责任之诉了,你很难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和侵权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一般认为这是道德谴责的范畴,而不是法律追究的部分。
不过反过来说,如果网传的个人信息和照片视频都是真实的,这个女教师和男生都可以考虑起诉这个丈夫,首先肖像权侵权是比较有风险的,这个不要再掰扯是否盈利为目的了,说八百回了私人曝光通常不属于肖像权合理使用的部分。
如果网传肖像是这个丈夫曝光出来,那是有风险的。更何况这个男生还是未成年人,你把他的学校姓名都曝光出来是有法律风险的,当然我怀疑这种起诉的现实可能性,因为如果起诉这俩人的社会评价可能进一步降低,不是很推荐这种做法,只是提醒曝光他人的法律风险问题。
不过理论上有一种可能,就是过几年这个男生到了结婚年龄,而这个女教师又离婚了,这俩人是可以结婚的,并没有禁止性规定说这种情况不能结婚,当然具体到时候俩人是不是还乐意结婚,这个就不知道了,男生家长可能不太乐意,但是这个法律上说家长无权干涉,只能劝说呗。
当然了,道德层面这个就属于已婚女出轨男小三,这肯定都是不道德的,两方都是应该被谴责的,只不过男生到底是没到18岁,可能更多应该谴责的是女教师这边。
目前有一些国家是把具有特殊身份的人,会单独规定他们的性侵犯罪名,这里教师是重头,因为在学生时代教师对于学生可以施加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如果不加重其责任,那么可能就会对学生构成伤害,也许这个学生现在年幼无知表示愿意,但这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比较大,所以要不要考虑立法规定这种有影响力的人的刑事责任,还是说现在终身禁教就可以了,大家可以探讨。
以上就是我对女教师出轨男生事件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和弹幕里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