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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一楼业主“占为己有”的公共绿地,挡住了整个单元增设电梯之路,一气之下,楼上业主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阻挠、妨碍电梯施工的行为。

  去年5月,本报报道了一老旧小区某单元欲加装电梯的新闻,小区业主前后三次提出申请,在所有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历时5年仍未成功。

  本月初,记者从该单元业主处获悉,为了顺利加装电梯,该单元一楼以上部分业主集体将一楼业主及小区物业告上法庭。

  四川省社科院宿舍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当年是员工福利房,之后因房改政策,归属个人所有。要安装电梯的是该小区12栋一单元的住户。

  据业主代表赵先生介绍,目前住在该单元内的业主最大的已80多岁,较小的也65岁以上,有的患有哮喘、心脏病等,爬楼非常吃力,因此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政策出来以后,装电梯成了大部分业主的心愿。

  据赵先生介绍,2019年以前,他们曾申报增设电梯,由于政策“需要征得所在单元所有业主同意”,但电梯需经过一楼绿地,因历史因素,绿地早已被一楼业主占为“花园”,业主不同意,因而增设电梯一事被“一票否决”。

  2021年1月,成都市出台政策,优化业主同意比例,提到“有一名以上(含一名)经专业机构评估认定为失能的人员;有两名以上年满七十周岁或一名以上年满八十周岁的老年人”,社区居委会应对该单元增设电梯项目予以盖章确认。因此他们再次提出申请,并挨家挨户征求意见、签字、公示。

  但最终确定的增设方案需从小区外破拆围墙,在楼道处修建电梯,连廊直达单元楼左右两户的客厅阳台。赵先生称,底楼住户多年来早已将单元公共绿地占为己有,有的修成了私家花园,有的是私自搭建。青羊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围墙背后涉及18处违建,需要先行拆除,才能拆改围墙。

  小区物业张经理也证实,底楼部分住户修建小花园或搭建房屋已有多年,省社科院后勤管理处人员也证实这些建筑为私自搭建,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属地芳邻路社区副书记刘祥华曾表示,“申请增设电梯的业主认为是底楼业主私自搭建,底楼业主认为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也未拿出相应证据予以佐证。由于双方争执不下,他们多次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去年10月,中高层业主集体起诉了一楼的两名业主。他们在起诉书中写道:为解决出行不便问题,中高层业主希望能在楼栋加装电梯,并获得了该楼栋三分之二业主签字表决同意,后与电梯安装公司签订安装合同,在安装方案经过公示及市住建局批准后,启动了加装电梯事宜。

  但电梯安装公司在进场后,一楼住户以不同意开墙、开墙有安全隐患、对生活有影响等为由,多次阻挠安装公司进行施工。不仅一楼业主阻挠,小区物业人员也以开门洞会造成安全隐患为由多次出面阻挠,造成无法正常施工。

  起诉业主认为,一楼业主及小区物业的阻挠行为,对他们的出行造成诸多不便,损害其切身利益。由于三方意见分歧较大,经报警及社区、街道办多次协商均未果,因此他们将一楼业主及物业告上法庭,请求判决被告停止阻挠、妨碍电梯安装施工。

  记者了解到,3月1日,该案在青羊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争议的焦点在于:相关部门有没有通过“开门洞”增设电梯的方案?通过方案后,该方案有没有向单元内的业主进行公示?

  庭审现场,多方均提交了代理意见,小区物业主动要求进行调解。据原告方赵先生介绍,当天一楼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的态度依旧强烈,但并未出示相关证据证明一楼绿地的产权归属。

  原告律师表示,由于该事件涉及在围墙上开洞,围墙属于全体业主所共有,且围墙外即是城市道路,因此当天开庭并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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