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整风时期《论布尔什维克化十二条》重译研究
摘要 翻译是共产党人掌握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的第一道门槛。能否准确翻译经典文献,一方面取决于翻译本身,另一方面取决于党的理论水平所达到的高度,后者往往更为重要。《论布尔什维克化十二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十二条出自1925年斯大林的一次谈线年延安整风中被列入整风文件。十二条最初几个译本都存在错误,主要原因是党对马列主义政党建设的一些基本原则认识不清;随着整风的深入,在整风文件交融互释的过程中,十二条的问题被发现并通过重译得以纠正;十二条的重译明确了马列主义政党建设的三个基本原则,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以及正确开展党内斗争。十二条的重译并非个例,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后,中共中央提出“许多马恩列斯的着作必须重新校阅”。应该说,经典文献的重译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环节,也是中国共产党思想建党、理论强党的重要途径。
《论布尔什维克化十二条》(下文简称“十二条”)是延安整风时期全党必读的22个整风文件中较短(全文不到一千字)也是被讨论较多的一个文件。1942年整风开始,毛泽东就强调不要轻视斯大林的十二条,“要用分析的方法,搞了一条,再搞第二条”[1];根据中央总学委的要求,中央学习组须“先行讨论”十二条和《联共党史》结束语[2],再讨论其他文件;1942年11月,毛泽东在西北局高干会议上对十二条做了逐条讲解,称其为全党的“圣经”[3]。可见,十二条在整风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学界目前对十二条的关注集中在延安整风史、布尔什维克化概念史等领域,但研究者大多忽略了一个问题,即十二条在整风前后出现了多个译本,且不同译本在内容上存在较大差异。整风开始后为何要重译十二条?重译后有何变化?重译又对整风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一些研究者关注到了这些问题[4],但由于没有充分挖掘十二条的译本情况,因此未能指出十二条重译后最要害的变化在哪里。本文梳理相关文献,尝试对上述问题作出解答。
十二条出自1925年斯大林与德共代表的一次谈线日《真理报》上,题为《关于德国共产党的前途与布尔什维克化》。斯大林这次谈话有特定的历史背景:一战后,资本主义发展进入了相对稳定时期,1923年欧洲革命失败后,一些国家的共产党出现了“左”的思想和情绪。针对这一问题,斯大林在与德共代表赫尔措格谈话时指出,在革命处于低潮时期,党的斗争“不应当依靠世界性的大问题,而应当依靠工人阶级为改善自己的物质状况和政治地位而进行的日常斗争”。但日常斗争要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观点出发来阐明”,不能偏离布尔什维克党的基本原则[5]。接着,斯大林从十二个方面提出了各国共产党实现“布尔什维克化”(以下简称“布化”)的基本条件,即十二条。
从十二条提出的对象和语境来看,这一文件以阐述布尔什维克化,即马列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为主要内容,但其出发点和侧重点,在于提醒各国党警惕“左”倾盲动主义,在斗争中提高策略的灵活性。需要指出的是,斯大林十二条适用于“各国共产党”,指的主要是“没有彻底和社会民主主义的残余断绝关系”[6]的西方各国共产党,因此,共产国际在1925年前后制定各国党“布化”提纲时并未将中国共产党以及亚洲各国共产党纳入其中[7],这是十二条最初并未中译的一个原因。
就现有材料看,中国共产党最早是通过1935年季米特洛夫在共产国际七大上的报告间接了解到十二条的。共产国际七大以建立反法西斯统一战线为中心任务,这就要求各国党克服关门主义的“左”倾路线,以“布尔塞维克的积极精神”调整同本国资产阶级的关系。报告中,季氏引用了斯大林十二条的第六条,点明了共产国际对各国党的要求:“斯大林同志已经教训我们:‘我们的党,在做工作的时候,不仅应当有最高限度的原则精神(不要和关门主义混为一谈!),而且应当与群众们发生最密切的联系(不要和尾巴主义混为一谈!)’”[8]。1935年底,张浩回国传达了共产国际七大精神,党内刊物《斗争》随即在1936年初刊载了七大报告的通讯版译文[9]。
共产国际七大精神的传入以及七大报告的译出,为党从理论上转变对国内阶级状况的分析、调整对蒋政策提供了理论支撑[10]。时任党最高负责人的张闻天,在晋西会议以及《共产国际“七大”与我党抗日统一战线的方针》等文章中多次引用共产国际七大报告关于克服“关门主义”的论述,针对王明在党内鼓吹的右倾是党内主要危险的错误主张[11],提出了“左”的关门主义是党内主要危险的重要论断[12],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迈出了关键一步。全面抗战爆发后,由于国民党经常搞反共摩擦,党内“关门主义”时有抬头,因此,中共中央一直重视对共产国际七大报告的学习,不仅出版了报告的单行本、汇编本,还将报告内容编入各类理论读物。可见,在延安整风开始前,通过对共产国际七大报告的学习,党对十二条已经有所了解。
共产国际七大报告毕竟只涉及十二条中的一条,十二条全文的译入,与各国共产党开展《联共党史》的学习密切相关。
1938年9月,斯大林主持编写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正式出版,各国共产党随即掀起了学习《联共党史》的热潮。1939年3月,苏共十八大宣布苏联正式进入社会主义阶段,这一年又恰逢共产国际成立20周年和斯大林60岁寿辰。1939年4月,曼努伊尔斯基在一篇纪念文章中提出,《联共党史》是对率先建成社会主义的苏联共产党历史经验的总结,是对马列主义的“充实和加深”,但“斯大林同志反对把已取得社会主义胜利的联共(布)的策略、工作方法与工作形式,机械地搬到资本主义各国的共产党里去。他估计西欧各国共产党的特殊条件,指出了西欧各国共产党布尔塞维克化的任务”[13],这段话前半句指的是《联共党史》结束语,后半句指的是十二条。曼氏随后将十二条全文引用,称之为“共产国际思想和政治宝藏中最好的武器之一”[14]。1939年8月,时任中宣部副部长的杨松将曼氏文章译出,这是十二条的第一个中文全译本。1939年12月,季米特洛夫在给斯大林的祝寿词中同样全文引用了十二条。季氏认为,《联共党史》结束语是各国共产党发展道路的“典型”,但斯大林同时也“估计到资本主义国度里的共产主义运动在其发展的条件中的特殊性”,因此提出了十二条,告诉各国党“布化”的实质以及怎样实现它[15]。1940年5月,刚从苏联回国的师哲将季氏的祝寿词译出,这是十二条出现的第二个中文全译本[16]。可见,十二条是对《联共党史》结束语的必要补充,是苏联以外的、处在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国家的共产党开展“布化”建设的纲领。
共产国际领导人在1939年这一特殊年份强调十二条的重要性,是为了防止各国党把《联共党史》中的苏共经验教条化、绝对化。以中国共产党为例,1941年9月当党内高层整风开始后,《联共党史》结束语被列入研究材料[17]。但结束语第三条却引发了一些争议。第三条提出,不粉碎共产党内的小资产阶级政党,革命就无法胜利[18],这种提法与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广泛团结小资产阶级及开明绅士加入抗日政权的“三三制”原则,以及小资产阶级是无产阶级的可靠的同盟者[19]的阶级分析似有矛盾,以致党在学习《联共党史》结束语时不得不对其中的第三条有所回避[20]。而十二条的译出则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资源,因为同样是论及布尔什维克党建设的基本原则,十二条“没有如联共党史结束语的第三条——要粉碎在工人阶级队伍中活动的小资产阶级的党……斯大林没有特别强调这点,而仅仅以另外的形式把它溶化在十二条的精神中”[21]。所谓“另外的形式”,指的是十二条的第十条。这一条提出,“必须使得党经常地改善自己组织底社会成分,清除那些腐化党的机会主义分子”。这里的“机会主义分子”并不特指某一阶级,这种提法不失原则,但又不甚具体,为民主革命阶段共产党开展统战工作、灵活调整阶级关系提供了理论上的空间。整风期间,在中宣部公布的学习计划中,十二条第十条和结束语第三条被划入了同一学习板块[22],这种安排显然是为了让学习者能对党的统战政策有一个全面的、辩证的理解。
综上,从十二条传入中国的历史语境看,这一文件被列为整风文献有两方面原因:第一,十二条为破除王明对“布化”的“左”倾教条主义的解释提供了理论资源;第二,十二条为全党正确理解《联共党史》结束语提供了必要补充[23]。整风初期,毛泽东多次提到“十八条”的概念,意思是要把十二条和《联共党史》结束语六条当作一个文件学习[24]。简言之,结束语阐述的是苏共自身建设的一般经验,是所有布尔什维克党应遵循的一般原则,而十二条则侧重讲苏共以外的、处于民主革命阶段的共产党如何在坚持一般原则的基础上采取灵活策略开展斗争。研究结束语不可忽略十二条,否则就容易犯“左”的错误。
整风开始前,十二条已经出现了至少两个中文全译本,即杨松译本和师哲译本。但整风开始后,中央总学委又对十二条进行了重译,原因是“过去的各种译文中都可察看出某些与原文有出入的地方”[25]。在分析十二条译文中具体有哪些错误前,我们先来分析这些错误是怎么被发现的,以及翻译出现错误的原因。
1940年2月,解放社把十二条从杨松翻译的曼努伊尔斯基的文章里摘出来,编入理论教材《论共产党》的附录,这是十二条第一次以单独文件形式出现。由于《论共产党》在重庆和各根据地均有翻印[26],因此,整风前党报党刊上出现的十二条大多引自杨松译本[27]。1942年4月3日,延安整风正式开始。4月10日,《解放日报》“整顿三风讨论资料特辑”公布了十二条,这版译文是从师哲翻译的季米特洛夫给斯大林的祝寿词中摘出来的。在当时的物质技术条件下,整风文件还无法做到统一印发,很多单位只能根据中宣部开列的文件目录自行编印学习材料,这就导致各系统下发的整风文件中十二条的内容并不统一,有的选用了《解放日报》上的师哲译本,有的选用了《论共产党》附录里的杨松译本[28]。为克服文件研究中的形式主义,中央特别强调,整风文件必须“逐件精读,逐件写笔记,然后逐件或几件合并开小组会讨论”,且讨论要结合实际工作,发扬民主,发展争论[29]。这种不同以往的研究文件的方式,使十二条两个译本的差异很快暴露出来[30]。对同一原文不同的译法,哪个译本更准确?抑或两个译本都有问题?在为期二至三个月的研究文件阶段,各系统普遍反映,“许多名词、语句、中国和外国的常识,特别是论布尔什维克化十二条,大多数读不懂,提出问题有些机关甚至无人解答”[31],读十二条“线]。这里“读不懂”“如读天书”,很大程度上是由翻译引起的。
十二条短短一千字,为何译了两次还是错误频出?据师哲回忆,1940年十二条第一次译出后曾经过了某些“校阅者”的修改[33],可见十二条译文中的错误不能完全归咎于译者。但不论是译者的问题,还是“校阅者”的问题,十二条中译本与斯大林原文不符,主要原因恐怕不在语言层面,而在于理论层面。整风前,党的理论水平还普遍较低,多数党员,乃至党的高级干部,对于布尔什维克党一些基本问题,如什么是党,什么是理论联系实际,什么是民主集中制,如何正确开展党内斗争等,尚存有不清楚的观念或是错误的认识。上文提到,斯大林论党的布尔什维克化十二条提出后并未得到重视,这与大革命后党内“左”倾路线的兴起有关。事实上,十二条最初两个译本中存在的问题也与党的“左”倾路线,尤其是王明第三次“左”倾对党思想路线的影响直接相关。遵义会议并未完成对党的思想路线年底王明回国后,在延安四处演讲,仍被一些党员群众奉为“理论权威”;1940年初,集中反映王明“左”倾教条主义的小册子《为中共更加布尔塞维克化而斗争》在延安再版,解放社还将小册子的结论编入党员学习教材[34]。这些都说明,直到整风前,党对“布化”的认识还没有跳出“左”倾教条主义的框框。翻译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理论活动,在关于“布化”的理论问题尚未搞对头的情况下,十二条翻译很难不出问题。
可见,整风文件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统一印发,以及整风运动研究文件方式的转变,是十二条译文中的错误在整风开始后被发现的直接原因;而党长期受“左”倾教条主义的影响,一直未能从理论上搞清楚“布化”的原则和本质,则是十二条两个译本出错的根源。
随着整风的深入,十二条的翻译问题引起了中央总学委的重视。为纠正译文中的错误、统一整风文件的内容,1942年6月8日,即中央决定将整风运动推向全党的同一天,《解放日报》公布了十二条的新译本,同时配发了师哲关于重译的几点说明。6月23日,中央总学委决定推迟十二条的笔记抽检和测试[35],这显然与重译本的公布有关。随后,各地出版的整风文献大多将十二条换成了师哲重译本,并加按语,强调今后学习“以此为标准”[36];7月出版的“学习丛书”专门把师哲重译的十二条附在书后[37];11月2日,准备在西北局高干会上作报告的毛泽东写信给西北局秘书长贾拓夫,嘱咐他“将布化十二条及结束语第四第五条按听众之数铅印或油印若干份,先期发与他们研究。十二条译文要用最近一次师哲译出的”[38]。
毛泽东和中央总学委为何如此重视十二条的重译?一方面是因为整风前两个译本在一些要害处的错译影响了对整风精神的领会,更重要的是,重译本在纠正过去错误的同时,将“整顿三风”的主题贯彻到了新译文里,使十二条成为反主观主义,尤其是反宗派主义的一个重要的抓手,进而使全党通过十二条的学习,对布尔什维克化,即马列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建设若干原则有了新的、正确的理解。
相比于整风前的两个译本,十二条重译本每一条内容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其中最要害的在第一、二、三、七、八、九条上,这六条所涉及的,是党的思想路线、组织路线以及党内斗争方式等不同的问题。鉴于学界对二、三两条已有讨论[39],对其余四条尚未涉及,因此下文简述二、三两条的问题,着重讨论第一、七、八、九条的问题。
杨松译本将第二条译为:必须使党“完全精通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并与革命的实践有不断的联系”。在关于重译的《几句说明》中,师哲指出,这种译法“很容易使人误解为,一面要精通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其后再与革命的实践联系”[40],理论与实践是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因此,这一条应译为,必须使党“完全地精通与革命实践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41]。
很明显,重译本在逻辑上有意识强调二者是“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突出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毛泽东曾指出,党内对于什么是理论联系实际一直有“糊涂观念”[42]。所谓理论联系实际,即拿马列主义之“矢”射中国革命之“的”。主观主义者也讲理论联系实际,但他们缺乏“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统一的态度”,只会“无的放矢”,“天天讲‘联系’,实际上却是讲‘隔离’”[43]。可见,旧译本把“精通理论”与“联系实践”拆成两句,确实容易造成误解,似乎学习理论与联系实际是有先后顺序的。
师哲第一个译本将第三条译为:党在制定口号时“绝对要注意到各国革命的经验,而不是建筑在死的记住了的公式和历史相似的基础”[44]。师哲在重译说明中指出,这里“绝对”二字是“画蛇添足”。首先,斯大林原文中没有这层意思;其次,这种译法“很容易使人误解,使人把周密分析革命运动的具体条件放在第二位,而把‘注意到各国革命经验’放在第一位。这也就是容易引起产生教条主义和公式主义的根源”[45]。因此,重译本将“绝对要注意到”改译为“必须顾计到”[46]。
在当时国际共运的大背景下,所谓“各国革命的经验”主要是指苏联经验和共产国际的指示。党在大革命后期“联合一切”的右倾机会主义,以及土地革命时期“打倒一切”的“左”倾冒险主义,其根源都在于将苏联经验和共产国际的指示绝对化,毛泽东认为,“‘联合一切’、‘打倒一切’的东西,的确不是马列主义,当时主持的人认为是马列主义,实际上这都是绝对主义”[47]。“绝对主义”是主观主义在策略问题上的体现,重译本改掉“绝对”这一副词,是为了破除党内长期存在的对苏联和共产国际权威的迷信,改变“言必称希腊”的教条主义作风。
反宗派主义是延安整风的主题之一。宗派主义表现为部分同志只看局部利益,不看整体利益,向党闹独立。针对这一问题,重译本对第一、第九条作了相应的调整。
杨松将第一条译为:“必须把党看成不是国会选举制度的附属品,不是把自己实质上看成为社会民主党,不是像无政府主义者和工团主义者把党看作职工会的不值钱的附属品……”[48]。在师哲重译本中,第二个“附属品”被改译为了“附加品”[49]。对于这一改动,师哲自己的解释是:把党视为“附属品”,是欧洲社会民主党常见的问题。社民党在国会中的党团“常常会独立行动,不仅不受中央的领导,反来指挥中央,左右党的政策”,党于是成了党团的“附属品”。而无政府主义和工团主义“并不要把党附属于职工会”,而是“认为职工运动在政治斗争中应该是不依赖于政党而中立的”,“他们对于由党所领导职工会的主张之批判是:党对职工会的领导,好像是不索求报酬的、附加上的东西(赠品)一样”,因此,混淆“附属品”与“附加品”这两种不同的政治倾向显然是不妥当的[50]。
那么中国共产党党内存在的是哪种问题呢?延安时期,毛泽东等领导人多次指出,中国共产党诞生的历史环境与欧洲共产党不同,中国共产党党内没有第二国际和社会民主党的传统[51]。重庆参政会以及各边区参政会中的中共代表团没有像社民党中的党团那样,把党视为自己的“附属品”。中国共产党党内的问题,是政府、军队、群众团体轻视党的领导,各自为政。在西北局高干会上,毛泽东分析道:“现在存在着这样一种观念:你这个党就管你们的党务工作,我们的政府你少管一点”,这种观念“在军队里也存在。合我脾气的我服从,不合我脾气的我不服从”,“群众团体不能闹独立性,也要符合党的政策”[52]。军队、政府、群众团体把党视为纯粹的党务机关,把党的领导视为是一种干预,这与欧洲无政府主义和工团主义把党视为可有可无的“附加品”十分相似。可见,重译本将“附属品”改译为“附加品”,这一字之变,一方面提高了译文的准确度,一方面把党内各自为政的宗派主义的问题突显了出来。
杨松译本将第九条译为“必须使党善于挑选前进战士中最优秀的份子,作为党的基本的领导集团”[53],而师哲重译本将其中的“领导集团”改译成了“领导核心”[54]。对于这一变动,师哲在《几句说明》中未作解释。但通过整风期间发布的几则重要文件可以看出,“领导核心”的提法与延安时期党“一元化”领导体制的建立密切相关,而“一元化”的提出,正是为了解决党内宗派分立、指挥不灵的问题。
1942年9月公布的《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即“九一决定”)是我们党提出“一元化”的标志性文件。决定指出,由于宗派主义的余毒,各抗日根据地还存在着步伐不齐、党政不分等不协调现象,妨害党的进一步布尔什维克化,因此要加快“根据地领导的统一和一元化”。具体来说,党的领导一元化“一方面表现在同级党政民各组织的相互关系上,又一方面则表现在上下级关系上”[55]。如何在同级以及上下级之间建立“一元化”的领导关系?方法就是确立“领导核心”。1942年12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统一领导与精兵简政工作的指示》中提出,要“将斯大林论布尔塞维克化十二条中的第九条(论建立领导核心)运用到各中央局、分局、区党委与地委的领导建立上去”,“在军区、分区两级建立领导核心,军区建立领导一切的区党委、或中央分局,只留三个主要负责人,分负党委、政府、军队责任(其中一个为书记是领导中心)”[56];1943年6月,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提出,“斯大林论党的布尔什维克化的十二个条件的第九条中所说建立领导核心问题,我们应该应用到一切大小机关、学校、部队、工厂和农村中去”,每一单位“必须在整风过程中形成一个以该单位的首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少数积极分子的领导骨干”,任何工作的向下传达,都应该通过“领导核心”,“使他们负起责任来,达到分工而又统一的目的(一元化)”[57]。
可见,所谓“领导核心”,横向上是指对党、政府、军队、群众团体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级党委;纵向上是指各层级中的关键少数,即与群众骨干密切结合的首要负责人。只有在横纵两向上确立“领导核心”,党的“一元化”领导才得以形成。只有形成党的“一元化”领导,党内宗派分立、各自为政的局面才能得以有效破除。因此,确立“领导核心”是克服宗派主义的关键环节。从上文引述的“九一决定”以及毛泽东《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可以看出,“领导核心”的概念不是凭空而来的,它直接引自十二条重译本中的第九条。换句话说,第九条的重译为延安时期党“一元化”体制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支撑。
延安期间,毛泽东曾多次强调,要以正确的方式开展党内斗争,整风“有两条宗旨是必须注意的:第一是‘惩前毖后’,第二是‘治病救人’”[58],对犯错误的同志不可残酷斗争、无情打击。重译本第七、第八两条的变化正与这一主题有关。
师哲第一个译本将第七条译文:“党必须在自己的工作中把不可调和的革命性(不要把这和革命冒险主义相混)和最大限度的灵活机动性(不要把这和机会主义相混)相结合”[59],与师哲译本不同,杨松译本漏译了“不要把这和机会主义相混”,而师哲重译本则将其中“机会主义”一词改译成了“迁就行为”[60]。在《几点说明》中,师哲并未详细解释这一改动的原因,只是说“读者大概都明白,机会主义绝对不只表现于迁就,所以机会主义并不就等于迁就行为”[61]。
“机会主义”与“迁就行为”有何区别?简单说,“迁就行为”与“机会主义”是两类不同性质的错误,前者属于倾向错误,后者属于路线错误。“倾向,是一种还未完全形成机会主义的东西,它还是可以纠正的”[62],“倾向性的错误进一步发展,就会成为右的或‘左’的机会主义倾向的错误。这种错误如不纠正,最后会发展成为路线错误,这就是大错误了”[63]。对于倾向错误,要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通过批评求得团结;而对于路线错误,则必须将机会主义分子清除出党。很明显,斯大林在第七条中谈论的是党的“倾向”问题,所以前半句括号中使用的“革命冒险主义”而非“左”倾机会主义,后半句中“机会主义”改译为“迁就行为”也是准确的。
上文提到,西北局高干会议前,毛泽东曾嘱咐准备两份会议材料,一份是十二条重译本,一份是《联共党史》结束语第四条和第五条。把这两份材料放在一起讲,是因为二者涉及同一主题,即党内两类错误不同的处理方式:党内“常常有敌人和敌对思想混进来,如《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要读本》结束语第四条所说的那样。对于这种人,毫无疑义地是应该采用残酷斗争或无情打击的手段的……但是不能用同一手段对付偶然犯错误的同志;对于这类同志,就须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这就是《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要读本》结束语第五条所说的方法”[64];既要同“党内机会主义集团——‘经济主义者’,孟什维克,托洛茨基分子,布哈林分子,民族主义倾向者作斗争,并将他们加以粉碎(结束语第四条);又要发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党与党员在工作中所犯的错误(结束语第五条)”[65]。西北局高干会议的一个主要议题是总结陕北根据地肃反的历史教训,毛泽东在这次会议上以十二条为主题作报告,同时配合以结束语第四、五两条,其用意很明显,就是使全党在整风中学会区别对待“倾向”和“路线”两种不同性质的错误[66],吸取“左”倾宗派在党内搞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历史教训,明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整风宗旨。
杨松译本将第八条译为:“必须使党不隐藏自己的错误,使它不怕批评,使它善于用干部本身的错误,来教育干部”[67],而重译本则将后半句改译为党要“善于在自己的错误上改进和教育自己的干部”[68]。两个译本的差别是,一个“用干部本身的错误”教育干部,一个“在自己的错误上”教育干部。对此,师哲的解释是,“这个‘自己的’,包括着党的和干部的两方面”,即是说,党在总结经验教训时,不能只看到干部的错误,还应反思党自身的问题。师哲还特别指出,杨松译本中的“用”字译得“不妥”[69],应改为“在……上”。这两处改动用意,在于纠偏党内的“惩办主义”,突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整风宗旨。
所谓“惩办主义”,始于1927年的《政治纪律决议案》的出台。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国际代表罗明纳兹继续推行城市中心暴动,致使武昌起义、秋收起义接连受挫。为推卸责任,罗明纳兹于1927年11月主持制定了《政治纪律决议案》,决议案非但没有检讨党路线方针上的问题,反而以惩戒的方式,把责任全部推给了前线]。决议案出台后,以领导人姓名命名某种“路线”的做法开始兴起,如“陈独秀路线”、“瞿秋白路线”、“李立三路线”、“罗章龙路线”等等,党内斗争中,“对人不对事”的现象愈演愈烈。1931年王明上台后,打着“为中共更加布尔什维克化”的旗号大搞肃反,把惩办主义发展到了极致。整个土地革命时期,由于党缺乏自身建设经验,加上共产国际的干涉,惩办主义的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导致苏区和白区的党组织遭受了惨重损失。
“对人不对事”的党内斗争,不仅无法弄清思想、团结同志,反而助长了“左”倾宗派擅用党权,排斥异己,这正是旧译本中“用”字译得“不妥”之处,因为“用”字容易造成误解,使党内一些人得以利用另一些人的错误来争权夺利。延安时期,刘少奇在《论党内斗争》等一系列文章中反复强调,党内斗争“应该首先‘对事’,然后‘对人’。应该首先把事实弄清楚……而不要首先去追究错误的负责人”[71]。整风开始后,毛泽东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出,“打倒两个主义,把人留下来”[72],“总结经验教训,少联系到个人”[73],“研究党史上的错误,不应该只恨几个人”[74]。1943年6月,彭德怀在一次发言中提到,“陈独秀犯机会主义,抛弃了马克思主义,于是大革命也就失败了”[75],毛泽东看后在这句话旁边批注道:“加上客观原因”[76]。
毛泽东的批注针对的不只是陈独秀的历史问题,在清算王明历史问题的过程中,毛泽东也强调,“这次斗争要避免历史上错误的斗争方法”,这种错误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没有使干部在思想上彻底了解当时错误的原因、环境和改正此种错误的详细办法,以致后来又可能重犯同类性质的错误;另一方面,太着重了个人的责任,未能团结更多的人共同工作”[77]。第七、第八条的重译,也正是基于对这两点历史教训的反思,即党内斗争中不能轻易把倾向错误上升到路线错误,同时不能把错误的责任完全归结于个人,还要看到党所处的历史环境,把主客观因素综合起来,才有助于认清党内斗争的本质,形成正确的党史观。
十二条的翻译,尤其是延安整风开始后的重译,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同党内“左”倾错误的斗争,以及我们党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深化对布尔什维克党建设基本规律的认识是交织在一起的。
斯大林十二条自1925年提出后在中国共产党党内被长期忽视,这与党内“左”倾路线的兴起,尤其是王明第三次“左”倾路线年,在共产国际七大召开的机缘下,中国共产党才通过季米特洛夫的政治报告首次了解到了十二条的内容;1939年,通过共产国际两篇重要的纪念文章,十二条全文才辗转译入延安。彼时苏联刚刚宣布建成社会主义,各国共产党掀起了学习《联共党史》的热潮。共产国际此时重提十二条,是为了告诫各国党不要把《联共党史》中的苏共经验绝对化、教条化。
1942年整风开始后,十二条被列入整风文件,译文中的问题也随之暴露,以致中央总学委不得不对十二条进行重译。整风前十二条之所以译得不准,责任主要不在译者,而在党的思想路线受教条主义禁锢,对“布化”的原则和本质认识不清。而译文中的错误得以纠正,主要原因也不在翻译层面,而是随着整风的展开,党内有了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的概念,对布尔什维克化的基本原则有了正确的认识,22个整风文件交融互释,十二条译文中不准确、不正确的地方自然显现了出来。
十二条的重译又推动了整风的深入。1942年11月,毛泽东在西北局高干会上围绕十二条作了长篇报告,并特意强调会议文件要用十二条重译本,报告的重点也与十二条的重译密切相关。如第七条(改“机会主义”为“迁就行为”)和第八条(改“干部本身”为“党自身”),根据这两条,毛泽东强调党内斗争要把路线错误和倾向错误区分开,不能对人不对事。再如第一条(改“附属品”为“附加品”)和第九条(改“领导集团”为“领导核心”),根据这两条,毛泽东指出军队、政府、群众团体不能像欧洲无政府主义者那样,把党的领导视为可有可无的“附加品”,必须建立“领导核心”,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
整风期间,毛泽东曾把十二条比作党的“圣经”[78],按照这样的比喻,翻译十二条无异于一次“取经”,从最开始被忽略,到后来的节译、转译,短短一千字的文件一译再译,直到整风开始后的重译,党才算是真正掌握了布尔什维克化的原则,取到了马列主义政党开展自身建设的“真经”。
可见,经典文献不断翻译的过程,也是党在革命实践中学习和运用马列主义,将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事实上,在延安时期,十二条的重译并非个例,包括《斯大林论平均主义》等多份整风文件,以及列宁《左派幼稚病》《党的组织与党的文学》(今译《党的组织与党的出版物》)等都被重新校译过[79]。1941年9月高层整风开始后,毛泽东特别强调,研究《左派幼稚病》要用1939年解放社译本[80]。1943年5月27日,在宣布共产国际解散的第二天,中共中央在毛泽东的提议下发布了《关于一九四三年翻译工作的决定》,提出“延安过去一般翻译工作的质量,极端不能令人满意”,“许多马恩列斯的着作必须重新校阅”,还专门设立“翻译校阅委员会”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81]。1943年前后,包括《共产党宣言》《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等在内的多部经典文献都相继出版了重译本、重校本[82]。
翻译工作本身也是党的“理论工作”[83],马列主义是“根据实际创造出来的理论”,“我们如果仅仅读了他们的着作,但是没有进一步地根据他们的理论来研究中国的历史实际和革命实际,没有企图在理论上来思考中国的革命实践,我们就不能妄称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84]。延安时期党的翻译工作“极端不能令人满意”,指的不是译介文献的数量、相关机构的建制、外语人才的培养,而是一段时期内党在思想和理论上走了弯路,翻译工作也相应与党的革命实践、理论创新脱了钩。翻译是一种诠释,不了解经典文献诞生的历史背景,不了解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翻译至多能做到文字层面的准确,但蕴含在文本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则难以通过文字层面的简单对等“化”入中国语境。马列主义的传入及其中国化,首先要过翻译关,要克服的不仅是语言文字的障碍,还有概念的调适、理论的辨析,更重要的是与中国实际、中国历史文化的结合,这是一个漫长、复杂的过程。只有从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重译经典文献的价值,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总结中国革命经验时多次论及翻译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我们现在要大大翻译”,“不要轻视搞翻译的同志,没有翻译就没有共产党”[85]。